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台25条意见 护航“三大战役”
打好“三大战役”,必须有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护航。近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潮州中院”)出台《潮州法院关于为潮州打好“三大战役”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共从4个方面提出25条意见,进一步发挥潮州全市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为潮州打好“三大战役”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南方日报记者 李雨蔚 杨可
通讯员 张源宇 张蝶
查摆整治“八种表现”持续转变司法作风理念
根据《意见》,潮州中院要求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中院各部门对照“八种表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问题查摆治理,狠抓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着力构建常治长效的排查整治机制,确保司法顽瘴痼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教育引导干警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统筹抓好政治能力、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升审判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对标先进”“攻坚矛盾”调研活动,转化形成高质量成果,为改革建设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突出主责主业助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意见》提出,潮州法院将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成果,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正确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助力“长效常治”。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潮州市“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成立审判执行工作专班,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涉侨房纠纷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公正审理“民告官”案件,依法撤销或纠正不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持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模式,不断完善诉前调解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加强普法宣传,让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采取有效举措,积极争取潮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好法院系统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资源司法保护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
《意见》明确,潮州法院将关注以韩江等重点水域为中心所展开的多元开发利用工程,加大涉自然资源案件审判力度,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打击扰乱能源市场、垄断行业供给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等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办理政府在推进“三大平台”参与城市更新和管理运营等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以及文旅等产业发展项目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助推政府做大做强“三大平台”。
依法审理公共管理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运用法律原则和精神解决个案法律适用问题。加强涉投资、融资案件审理,发挥法院裁判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进一步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对各种涉税犯罪的精准打击、全链条打击,树立依法纳税的正确导向,切实维护税收安全。妥善处理涉企产权案件,确保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持续优化创新法治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