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的区别是什么?
1、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的差别: 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而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等额选举候选人都能选上,只是职位的差别;而差额选举是多人争夺一个职位,便于选出优秀的人才。
2、选举轮数的差别: 等额选举的选举轮数比差额选举少,一般差额选举会采用车轮制进行选举。一般侯选人仅此1人,选举即是通过与认可。未过半数重选,一般情况不会重选。差额选举,普遍采用,一般侯选人3—4人,自由选举2—3人,得半数以上,按得票多少而定,其中有2人未过半数,重选,直到选出为止。
差额选举比例应多于多少?
差额比例应多于百分之二十。差额幅度中,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差额选举确定候选人数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差额比例。最终结果非整数时不可采用四舍五入法,而应采用“进一法”。例如“候选人数”最终值为“1、2”时,应确立2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