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南京市江宁区发布了《江宁区推动经济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7条促经济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这也是继江苏省1号文和南京市2号文之后,率先跟进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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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方面,重点提到要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措施中提到,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重点内容如下:
1、制定分区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实施细则并落地实施。
2、筹建“房源超市”,组织开展专场房展会,按月组织住房旺消费活动。
3、试点推行房票安置工作,推动征收安置与商品房去库存有效结合。
4、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举措。
5、研究金融机构专项激励政策,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
6、加大规划利好宣传,加快推进教育、交通资源规划建设落地,提升区域竞争力。
7、落实“招大引强”工作要求吸引优质企业参与市场开发建设。
8、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服务,推动房地产业加快向注重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新发展模式转变。
2月3日,南京发布33条政策举措,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其中涉及多条房产新政:允许分区实施阶段性住房购买契税补贴优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都是关注度较高的政策。
而房票安置政策其实可以追溯到今年年初,1月3日,在江宁区重大产业项目开工活动上,江宁区发布了《江宁区拼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通过“四强化五聚焦”九条措施,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在“强化潜力激活拼消费”这条措施中,江宁区提出:要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探索“房票安置”路径,有效拉动商品住宅库存去化。
1月20日,南京市建委起草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中提到,本办法适用的安置房或商品房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安置房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入驻房源库的房屋。据悉,《暂行办法》适用于主城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新区和新五区可参照执行。这也就意味着房票安置办法将在南京全市推行。
以下是17条措施全文:
关键词: 房票安置、契税补贴江宁出台17条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