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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深交所披露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针对该公司业绩预告亏损一事要求其进行相关说明。
需说明的事项包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就涉诉金额260亿元事项,说明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承担了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该义务的金额如何计量,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规;
以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测算过程,是否存在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形。
据关注函要求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据观点新媒体过往报道,1月3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0亿元-1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91亿元-121亿元。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利息费用化增加、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