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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股份”)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根据公告,泰禾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12月1日、12月2日、12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对此,泰禾方面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变化。此外,公告披露,截至2022年11月30日,泰禾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为585.37亿元,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
同一天,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12月2日、12月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9%。
阳光股份方面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此外,公告称,近日阳光股份关注到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对阳光股份推进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 泰禾集团 泰禾、阳光股份均称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