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昆明市“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称,至2025年,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284个。“十四五”期末,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力争达到49平方米。
该规划实施年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力争实现保障性住房
覆盖50万城镇人口
《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房地产用地供应约6.0万—6.7万亩,其中住宅类房地产用地约4.8万—5.4万亩,非住宅类房地产用地约1.2万—1.3万亩,5年累计供应商品住房约80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城镇住房供需平衡。
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实现应保尽保。至2025年,力争实现保障性住房覆盖50万城镇人口,实现“人均一间房,户均一套房”的基本目标;力争实现“6:3:1”的城镇住房供应结构,即60%的城镇常住人口购买商品住房,30%的城镇常住人口租赁住房,10%的城镇常住人口获得保障性住房;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共11.4万户;完善中小学、医疗、养老、商业、绿地等公共设施配套,打造一批“15分钟生活圈”示范项目。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提升各类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覆盖率,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十四五”期末,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力争达到49平方米。
至2025年,力争实现商品房开发应用装配式技术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新建住房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城镇住房成套率达到100%。
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商品房委托销售管理和新建全装修商品房住宅质量管理。至2025年,存量房交易网签程序完成率达到100%,住房租赁备案数量显著增加,房价上涨幅度不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地价、房价、租金基本稳定。
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发展规划》提出,要提高住宅和服务品质,促进人居环境品质化。其中,城市住宅项目设计规范为:
控制住宅建筑层数: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控制住宅建筑层高: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局部净高低于2.5米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提高电梯设置标准: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应符合4项规定。一、入户层为2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米,宽度不应小于1.1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米。二、入户层为4层及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三、入户层为12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四、可容纳担架电梯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米,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米。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米,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米。可容纳担架电梯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米。
推进老旧住宅建筑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公斤,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米。
优化住宅户型设计: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住宅套型不设起居室时,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平方米,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米。
强化室内外无障碍设计: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重点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接合部的居住小区商业网点布局,打造一批15分钟便民生活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力争改造284个城中村项目
《发展规划》强调,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因房地产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加强房地产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银政企合作,制定应对个人断供、房企资金链断裂等风险的应急方案,防范商品房楼盘出现延期交楼,提前规避烂尾楼风险。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发展规划》还提出,至2025年,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全市共计997个老旧小区,11.4万户,898万平方米,4344栋)。统筹养老、医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中相应设施的建设。
着力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适度改造提升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重点治理消防、管线、燃气、给排水、垃圾、停车等六类硬件应急问题,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增加电梯、无障碍设施、垃圾分类设施、快递物流、电动车充电桩、柜式零售等新便民设施。
鼓励打破区域分割、权属界线,对相邻城中村、旧厂区、旧住宅区进行打包,有效控制土地成本。2022年前率先启动实施1—2个重点片区,为展开城中村改造工作建立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中村改造“昆明经验”,打造城中村改造的“昆明样板”。至2025年,力争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284个,全面完成三环内地区整体更新。
至“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全市商品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老旧小区、独立楼栋等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显著提升。(全媒体记者王凌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