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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没多久,在家门口的法庭就领到了执行款,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王某在正阳法院真阳人民法庭领到7500元执行款时,高兴地说道。
原来,正阳法院执行局与真阳人民法庭共同发力,通过“调立审执”一体化模式,一次性解决了两起债务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减轻了涉诉各方的诉累。
王某经营化肥商店,常年向真阳镇的卢某赊销化肥。去年,卢某未按时结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卢某仍未按期给付欠款。近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正阳法院执行局经查控发现卢某名下没有足额财产,遂将案件移交至真阳人民法庭,并反馈查控情况。
“我不是赖着不想还钱,别人欠我的钱,我还没要回来呢。”接到案件后,真阳法庭干警迅速行动,找到了卢某,经过沟通了解到,卢某并非恶意拖欠货款。一方面是他和老伴均患病在身,治病需要一定费用;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也有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欠款人刘某未按时履行判决。卢某表示:“这笔钱若能顺利执行,我既有钱治病,也能还清拖欠的化肥款。”
了解情况后,执行人员与真阳法庭联合行动,按照卢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刘某。刘某来到法院后,仅带了1000元执行款,表示自己目前能力有限,只能结清这么多。见其仍心存侥幸,企图敷衍了事,执行人员当即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刘某见状后,态度立刻发生转变,主动联系家人筹钱,交付了全部欠款。
最终,卢某、王某先后来到法院,卢某既领取了执行款,也主动交付了拖欠王某的化肥款。至此,在执行局和法庭的共同努力下,两起执行案件一并执行完毕。
正阳法院通过建立执行局与人民法庭共同办案的“1+1”联动协作模式,有效实现了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下一步,正阳法院将深入探索符合乡村特点的法庭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立案、调解、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相互协调配合,有效提升“立调审执”效能,以“群众事,管到底”的决心,让更多纠纷就地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收获满满的司法获得感。(王树恒)
关键词: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