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8月16日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组织实施机器人产业“筑基”工程,发布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围绕机器人操作系统、高性能专用芯片和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以及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等相关技术,支持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聚力解决机器人产业短板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根据攻关投入予以支持,最高3000万元。
支持机器人企业融资上市。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创新团队孵化、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组织实施“挂牌倍增计划”,为机器人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市的优质企业予以奖励。支持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
培育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组织专业机构为机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孵化、投资等服务,根据服务绩效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奖励。对首次“升规”和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予以支持。支持机器人创业团队和中小企业参与HICOOL全球创业大赛、创客北京、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区培育机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资料图)
措施全文如下: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机器人产业是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为紧抓战略窗口期,加快推动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应用示范高地和高端产业集聚区,有效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机器人技术体系创新突破
(一)提升机器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
组织实施机器人产业“筑基”工程,发布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围绕机器人操作系统、高性能专用芯片和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以及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等相关技术,支持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聚力解决机器人产业短板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根据攻关投入予以支持,最高3000万元。
(二)构建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由机器人骨干企业牵头,整合国内外一流创新资源,组建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机器人企业与“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联合开展产业化攻关。支持机器人企业建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低于1亿元。鼓励机器人企业参与各项开源项目,利用开放资源提升创新水平。
(三)建设机器人产业创新验证公共平台
支持建设机器人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共享加工中心等公共平台,快速响应研制需求,为机器人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样机试制、加工工艺和高精部件生产等解决方案。对公共平台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补贴,最高3000万元;纳入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根据服务绩效予以奖励。各产业集聚区对创新验证公共平台予以支持。
二、推动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
(四)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
加强机器人工业用地开发和供给,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率先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吸引全球机器人产业链企业落地布局。对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加快审批进度,实现“拿地即开工”。经授权的产业园区开发企业建设的机器人标准厂房项目,按照现有政策予以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五)培育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
加大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组织专业机构为机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孵化、投资等服务,根据服务绩效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奖励。对首次“升规”和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予以支持。支持机器人创业团队和中小企业参与HICOOL全球创业大赛、创客北京、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区培育机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六)支持机器人企业重大项目落地
支持建设一批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实现机器人生产全流程无人化、智能化的机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最高3000万元。各产业集聚区出台区级机器人产业配套政策,促进机器人企业加快项目落地。
(七)促进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
支持机器人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对参加“强链补链”行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履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联合天津市、河北省产业主管部门共同支持建设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示范园,提升京津冀机器人零部件制造、生产组装、维修服务等综合能力。
三、加快“机器人+”场景创新应用
(八)推动机器人“千行百业”示范应用
结合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建造、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养老、智慧商业、智慧应急等,开放一批机器人创新应用场景,组织机器人场景供需对接。发布《北京市“机器人+”典型场景应用目录》,将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典型场景纳入目录并进行推广。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机器人创新场景建设单位予以支持。
(九)促进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加快实施“百项机器人新品工程”,鼓励机器人企业创新成果在未定型阶段与应用方建立合作、首试首用,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京津冀地区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200万元。创新产品商业化定型后推荐纳入市级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推广目录。
(十)提升机器人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
支持机器人企业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鼓励“新智造100”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自主创新的工业软件和机器人产品相结合的系统解决方案,对应用机器人企业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加强推广。
四、强化机器人产业创新要素保障
(十一)强化机器人标准引领
支持在京单位主导研究制定机器人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提升标准制定和实施能力。鼓励在京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研制。组织企业对接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机构,鼓励企业申报机器人领域国家标准。鼓励在机器人共性技术、产品通用规范等方面开展团体标准制定,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行业平均水平,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十二)支持机器人企业融资上市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创新团队孵化、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组织实施“挂牌倍增计划”,为机器人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市的优质企业予以奖励。支持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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