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颠覆国家罪?
颠覆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是指采取暴力等不法手段使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覆灭。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活动的,成立本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处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
颠覆国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颠覆国家罪判刑流程是什么?
1.立案。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经过初查予以立案;
2.侦查。由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
3.审查起诉,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
4.审判。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