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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业项目“交地即发证”、免收小微企业及工业类企业转移登记费……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出台20条政策举措,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是抓建设、拼经济的重要基础。据了解,安徽此次出台的政策举措涉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产业用地供应、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多方面。
在建设用地保障方面,文件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的过渡期内,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继续执行。对于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他急需建设项目,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市县承诺将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的,其建设用地规模应保尽保,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为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系统服务效能,该省在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上作出相应优化。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建设项目位于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水利水电项目的淹没区用地的,不需要开展用地预审。对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将选址论证、踏勘论证、节地评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等合并开展,实行“多评合一”。
同时,工业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交地即发证”;推进企业和群众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带押过户”。
为降低企业成本,该省明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在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50%的前提下,剩余价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免收小微企业及工业类企业转移登记费。
关键词: 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