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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7月15日电 上交所15日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提出,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做市商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不得利用做市交易业务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实施细则》鼓励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科创板股票保荐机构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为其保荐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首次申请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的,做市商应当在收到本所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与本所签订做市协议,明确开展做市交易业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