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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家战略加大投放力度 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

2022-06-27 09:31:26 来源:深圳特区报

聚焦国家战略 加大投放力度

第一条 加大信贷投放,全年落实各专项金融资源投放不低于2500亿元,其中下半年不低于1200亿元,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聚焦重点领域,为绿色产业、“专精特新”企业、供应链行业等提供“融资+融智+融技”全方位服务,确保其贷款增速不低于全行贷款增速。

第二条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围绕深圳市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8个未来产业集群、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及珠海市5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建立项目库和白名单,坚持“一户一策”、加强金融保障,开辟全流程绿色通道,切实提升审批、放款效率,以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形式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扩大金融支持的广度和覆盖面。

第三条 加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的信贷投放,重点围绕深圳市新型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建设规划,加大对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科学教育、产业技术等创新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信贷投放。

第四条 加大服务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细化金融服务措施,在引入资本、创新技术、打通供应链、建立生态圈等方面全方位支持农化、种子、农业机械、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企业。重点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珠海斗门区现代化产业及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第五条 加大服务国家战略的债券投资,加大地方专项债、小微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服务抗击疫情等专项债券投资力度,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交通水利等重大民生项目开工建设;主动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

增量扩面 全面升级普惠金融服务

第六条 加大力度,全年普惠贷款投放额不低于150亿元,其中下半年不低于80亿元。推出普惠金融专项优惠贷款额度不低于20亿元,全力保障实体经济及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第七条 推出普惠金融产品组合,以银税贷、发票贷、优客税贷、房抵快贷、浦银快贷、银票贴现等产品为重点,结合科创金融优势产品,持续优化产品体系,提高普惠金融覆盖广度、服务力度;丰富线上服务渠道,利用线上保理、线上秒贴等在线产品为企业提供服务便利。

第八条 运用第三方增信提升信贷便利,通过“科技保险贷”产品为企业增额投放,通过“个人提放保”产品为个人提前放款;强化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重点满足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及旅游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

第九条 加大经营贷投放力度,支持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信贷需求;优化经营贷服务方案,执行弹性优惠利率,提供灵活的计息、还款方式,助力个体工商户稳健经营。

第十条 设立普惠金融贷款审查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专项考核、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要求,落实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其中住宅抵押经营贷款最快T+0审批,房抵普惠贷款最快T+3审批。

第十一条 提升服务质效,走进社区、走进园区、走进企业,送服务上门,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金融咨询服务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主动对接,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广覆盖;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优惠政策宣导,确保普惠小微企业对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持续落实减费让利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第十二条 按需对部分贷款报价进行下调,并对部分服务收费予以减免,配置专项财务资源不低于1.5亿元。推出普惠小微企业在支付结算、账户服务、电子银行服务、单位结算卡取现等方面的费用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落地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充分运用省、市、区等各级贷款贴息资源,配合做好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做到“应贴尽贴”。

第十四条 降低融资环节成本,按规定承担普惠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抵押物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强制执行公证费及资信证明费等费用。

坚守为民服务初心 多措并举惠民利民

第十五条 支持居民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强化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服务,促进日常消费;优化信用卡分期、汽车分期业务,推出汽车分期专项优惠额度不低于20亿元。

第十六条 进一步开放“浦惠到家”服务平台,为受疫情影响的优质商户提供线上销售渠道,助力惠农扶贫的同时拉动消费提升。

第十七条 以实惠促消费,联动商家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打造集“购物、生活、出行”为一体的消费生态圈,全年消费补贴资源安排不低于1300万元,其中下半年不低于1000万元。

第十八条 切实做好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积极满足其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在薪资代发、社保金融、投资理财、住房按揭等方面推出定制化服务,保障新市民金融权益。

顶格运用各类纾困政策 助力受困企业正常经营

第十九条 做好纾困工作,对被认定为受困的制造业客户、中小微客户、个体工商户,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延期还本、延期付息、减免罚息、调整结息频率、无还本续贷等方式进行纾困,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

第二十条 做好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纾困工作,对被认定为因疫情原因出现还款困难的个人,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经营等贷款,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纾困解难。

第二十一条 助力受困企业加快恢复运转,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信贷余额稳步增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经营暂遇困难、行业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增加信用贷款配置。

第二十二条 加强受困客户信用信息保护工作,做好延期贷款实质性风险判断,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客户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维护良好征信记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能力 坚定落实“保供保链”

第二十三条 以点带链服务产业链,围绕通信、汽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核心企业开展服务,维护产业链稳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平稳发展。

第二十四条 提升供应链服务能力,通过1+N供应链保理、商票在线秒贴、在线福费廷、在线经销商融资、离岸嵌入式线上贸易融资等产品,缩短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流程;加强与SaaS企业合作,与商业生态系统共享全链条数据,提高审批效率,提供线上秒批、秒放款融资服务。

第二十五条 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综合供应链平台创新发展,推广“浦慧云仓”平台,利用物联网、机器视觉、智能感知等前沿技术,打造兼具货物管理及货物融资价值的金融仓,助力新型供应链融资。

第二十六条 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跨境产业链,充分发挥FT账户作用,运用跨境电商贷、跨境资金池、浦银避险等产品做好跨境金融服务。积极落实资本项目收入便利化、外债一次性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等政策,提供“外汇登记+国际结算+投融资+资金回流及增值”等一揽子服务。

关键词: 聚焦国家战略加大投放力度 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 战略性新兴产业 深圳市新型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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