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围绕保通稳链、加快急需货物通关和提高物流效率等出台了十条措施,在加强口岸外防输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外贸企业减负增效、保稳提质。
值得关注的是,列为十条措施之首的,即是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具体举措包括为缓解上海及周边地区港口码头、公路交通接卸运输能力不足问题,海关扩大海运船只到长江内河运输船只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同时,认真做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扩大试点工作,以加快长三角区域电子信息企业维持产业链运转关键物料的口岸通关速度。
针对当下部分外贸企业面临进出境通关速度下降、物流运输不畅等阶段性问题,海关总署明确,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广“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海关国际合作理念,推进与其他有意愿国家的海关磋商实施“关铁通”合作,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长三角等重点地区水路物流海关监管模式,支持扩大“离港确认”等模式试点范围,不断提高水路物流效率。
为疏运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进出境邮件,海关总署将根据邮政公司申请,研究开通临时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完善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道建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出入境保障措施,加快通关审批,保障快速通关。
自今年5月11日起,海关部门进一步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办理时限,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中提到,海关将加快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要求和模式,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查检绿色通道等,保障进出口农食商品有效供给。
就企业最为关心的减税降费问题,海关总署表示将积极落实有关措施,为中国企业出口货物在RCEP成员方顺利享受关税优惠提供服务,同时收集并协调解决影响企业享惠的具体问题,落实落细政策红利。针对今年以来企业在贸易中遭遇到的环境超预期因素增多、获取信息资源有限等痛点,海关总署还将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积极开展对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进出口分析,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加强进出口数据发布和解读,为外贸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预期引导。此外,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推进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等内容也被列入十条举措中。(本报记者刘 昕)
关键词: 减负增效保稳提质 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 服务外贸企业 市场采购贸易